一、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項目編號:ZZZX-ZB-【2023】058
2、采購項目名稱:鄭州地鐵運營期間安全評估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競爭性磋商公告發(fā)布日期:2023年8月21日
5、評審日期:2023年9月1日
二、成交情況
成交供應商:中國安全生產(chǎn)科學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北苑路32號甲1號樓;
成交金額:550000.00元(伍拾伍萬元整);
服務周期:自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形成《鄭州地鐵運營期間安全評估工作實施方案》,180日歷天完成評估工作并出具《鄭州地鐵運營期間安全評估報告》;
服務質量標準:評估標準符合《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前和運營期間安全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及《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期間安全評估規(guī)范》等規(guī)定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評估規(guī)范第1部分地鐵和輕軌》(GB/T42334.1-2023)的各項規(guī)定。評估報告基本格式符合《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前和運營期間安全評估管理暫行辦法》要求。
三、評審專家名單
蔡振偉、張桂麗、張寶太(采購人代表)
四、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代理服務費:按照《河南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指導意見》(豫招協(xié)[2023]002號)中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由成交人向采購代理機構支付代理服務費,不足壹萬的按壹萬元計取。
收費金額:10000.00元。
五、成交公告發(fā)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wǎng)》上發(fā)布,成交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各有關當事人對成交公告如有異議,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94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中相關要求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加蓋單位公章且法人簽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權代表攜帶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證件(原件)一并提交(郵寄、傳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質疑函接受確認日期作為受理時間,逾期不再受理。
七、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鄭州市交通運輸局
地 址:鄭州市中原區(qū)工人路165號
聯(lián) 系 人:張先生
聯(lián)系方式:0371-6717057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代理機構:中哲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市航海東路與未來路交叉口啟航大廈A座1802號
聯(lián) 系 人:周純燕
電 話:0371-60996919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周純燕
聯(lián)系方式:0371-6099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