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購項目為南召縣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及遠程接訪系統采購項目,已由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采購人為南召縣人民法院,采購代理機構為南陽市鴻業(yè)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有意向且符合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項目編號:NZZ170611131034
二、項目名稱:南召縣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及遠程接訪系統采購項目
三、采購內容及技術要求:一標段:科技法庭;二標段:遠程接訪系統(技術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二部分)?! ?/P>
四、項目預算價:一標段:52萬元;二標段:17.4633萬元
五、招標文件售價:一標段:800元/份,二標段:500元/份,現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及地點: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節(jié)假日除外)8:30~11:30,15:00~18:00;河南省南召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樓報名室
七、遞交投標文件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P>
八、投標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 ?/P>
九、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P>
十、投標人具備的條件:
一標段: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yè);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
2、投標人若為代理商(經銷商)的,須提供生產廠家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原件及售后服務承諾函及無縫掛接函;
3、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須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以來的審計報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不提供);
4、投標人須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須提供近三個月(2017年3月-5月)的依法納稅及社保證明;
5、投標人提供企業(yè)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查詢日期不得早于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和分包。
二標段: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yè);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
2、投標人提供企業(yè)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查詢日期不得早于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和分包?! ?/P>
十一、領取招標文件時需攜帶的資料:
一標段: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或“三證合一”、 生產廠家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原件及售后服務承諾函及無縫掛接函、近三年(2014年-2016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近三個月(2017年3月-5月)的依法納稅及社保證明、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 ?/P>
二標段: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或“三證合一”、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
注:以上資料報名時審驗原件,留復印件兩套存檔(復印件須按順序裝訂成冊、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報名時資料的審驗并不作為投標單位資格條件的最終認定,投標單位應對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開標后,仍將由評審委員會對投標單位的資格證明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審核。
十二、招標公告發(fā)布媒介:
招標公告將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南陽市政府采購網》、《南召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相關網站上發(fā)布。
十三、本次招標聯系事項:
招標人:南召縣人民法院
地址:南陽市南召縣城關鎮(zhèn)人民路
聯系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0377-66865669
招標代理機構:南陽市鴻業(yè)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陽市工業(yè)路137號
聯系人:張女士 聯系電話:0377-60566266
南陽市鴻業(yè)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5日